10/12/2004

我的購屋日記(簽約篇)

話說...我們今晚(9/28)要去簽約...

晚上八點鐘到仲介店裡,到那邊時賣方夫婦、仲介、店經理與代書都到了。簽約實在是有夠複雜的,一堆東西。通常他們都懶得講很多,所以我建議合約還是看一下再簽比較好。有問題的話,馬上問。當然,如果你有認識的律師或法律相關的朋友可以跟你去是更好,這樣比較可以保護自己。...通常,仲介拿出來的會是「定型化契約」。「定型化契約」就是條文先印好的啦,有時候不見的對你有利。通常在你跟廠商簽約時,廠商拿出的「定型化契約」都是一面倒向廠商。這時候你更要小心看,而這次的簽約主要是我們跟屋主簽啦,仲介只是協助。也就是甲方是我們,乙方是屋主、丙方是仲介。

整個買屋的手續是這樣,分成四大階段:簽約、用印、完稅、交屋(這個cycle大概是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左右)...每個階段都有手續要辦(包括一些地政機關、稅務機關),當然這些跟機關打交道的部分都會由代書幫你處理。而這幾個階段對你最大的重點是「錢」...每個階段都要付錢...分配比例如下 10% , 5% , 5% , 80% 或 15% , 7.5%,7.5%,70% ,這是看你貸款的成數。前面那個就是你要貸八成,後面就是貸七成。

其實這天光搞簽約就簽了兩個小時...因為我問題很多,問東問西。然後那個代書是想盡快結束,..所以他就會說「根據台灣的法律就是要這樣啦...」...But,我不是「剛好」帶我二伯去嗎?你知道,正牌律師聽到代書這樣說,內心都會有點小不爽。因為一般人對法律其實不很懂,可能一下就會被唬過,律師多半有正義感,覺得不應該這樣對不懂的人。好了,這下狀況有趣了,我二伯開口了....「XXXXXXXXXXXX」又講了一些..那傢伙又說,「這樣這樣這樣這樣..這是根據台灣的法律」...,我二伯又「OOOOOOOOOO」..後來我就跟代書說...「ㄟ..我旁邊這個執業二十多年,你就別在跟他ㄠ了,他前陣子才剛打完一個買賣房子的官司」..恩..代書就沒再講太多了.....開始一條一條說明內容給雙方知道。

有一個重點是,剛剛不是說過這一段時間都要付錢出去嗎...這時候,錢不會給屋主..是會匯到一個用屋主名義建立的臨時銀行帳號,所有的錢都會匯到那邊去,等交屋之後屋主才可以從這個帳號將所有款項領出。問題來了...這個帳戶是誰去開的?答案是仲介..仲介會拿屋主的資料去開戶,然後由他們保管這個戶頭(存摺啦、印章等)。所以有一個風險就是,萬一仲介裡面有不肖人員可能會把錢領走。當然,這是假設性。所以,我們就要求將這個帳號由屢約保證銀行來管理,因為銀行畢竟安全控管的權限比較高,問題會比較小。因此,我們有針對這一條在合約上小小的修改一下。
另外要注意的是,買到的房子是否有海砂屋、輻射屋之類的..這些東西都可以要求提出證明。當然,如果你事後發現按照合約也是可以隨時解約,不過等到那時手續會很麻煩,所以還是先問清楚好。一開始麻煩點,總比以後來收尾好。其實簽約所有在龜毛的事情,都只是預防那個萬一而已啦...當然看每個人的程度。由於我工作上也是需要看到一些合約,而且敝公司一項在這部分特別小心與謹慎,搞的我也習慣這樣。加上我二伯每次都念我說,合約一個字不同,可能整個意思就不同,不要隨便看看就簽了。

阿,我弟現在正在念律師,以後我可以ㄠ他來看合約。簽了兩個小時終於搞定了,我快累死了快虛脫了,我老婆倒是一路上都高興的很,已經開始在想裝潢的事情了。

待續.....房貸篇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